时事

2014年5月15日,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委员会负责欧盟主权债务市场的小组委员会发表以下公报:

经济和金融事务委员会

欧盟主权债务市场小组委员会

ESDM – 新闻稿

布鲁塞尔,2014年5月15日

28个会员国一致同意,自2014年10月6日起,可转让政府债券在二级市场的标准结算期统一为T + 2天。

欧洲议会于4月15日通过了改善欧盟债券结算和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SDR)的管理条例,决定将欧洲交易平台上的证券结算期统一为达成交易后的两个工作日(T + 2)。大部分交易所已确认将于2014年10月6日开始实施T + 2结算周期。

根据欧盟《中央证券托管机构管理条例》和各交易所的决定,欧盟28个成员国的所有债务机构以及央行、欧洲稳定机制(ESM)和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一致同意将二级市场政府债券交易的标准结算期限统一为T+ 2(1),并于2014年10月6日生效。

二级市场之间的统一和谐亦有助于降低运营的低效以及跨境交易的相关风险。至今场外交易仍有可不实行T+2标准结算期,而是在双边基础上,达成另一个结算期。

在初级市场方面,成员国以及欧洲稳定机制(ESM)和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尽可能以结算周期不超过T+ 2为目标,进一步统一债券标售结算的标准期限。为此,成员国将在各自网站的主页上宣布他们准备落实的日期。小组委员会将定期更新网站以增添相关信息。

(1)注:不涉及标准结算期等于或低于T + 2的国家(如德国和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