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及监控
国库署在其业务工作中,必须:
- 确定和实施监控国家财务运作的框架和程序;
- 管理与金融交易相关的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营和IT风险以及市场风险;
- 确保金融业务的行政后续工作;
- 确保它们在法兰西银行的国库账户上的妥善结算(由售后市场负责交易处理)。
风险控制是一项交叉业务,涉及国库署开展的所有业务。
符合金融市场规范的组织架构
虽然政府不是一个金融机构,但法国国库署却因兼借贷人、司库等职能为一身,并因其业务性质、所承担的风险及所从事的各种职业而类似于金融机构。在内部检查和风险控制业务方面,必须遵守 2014年11月3日关于银行部门企业内部监控的法令 (只有法文版)的规定,但事先应作必要的调整。
其中四个关键原则如下:
- 在每个运营单位内进行永久性监控,并定期对这些监控措施本身的有效性进行二级检查;
- 功能相互独立(特别是在启动、验证及与运营相关的风险监控之间的功能);
- 确定内部限制;
- 尊重审计路径(重建操作和相关流程的时间顺序)。
为此,国库署定期确定并更新其总体业务框架,详细列明适用的管理、组织和控制标准 。总体业务框架提请财政总署署长兼国库署署长批准。国库署还借鉴金融部门的相关文本,为其工作人员专门制定了一份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