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局(CDP)是根据2003年财政法案(2002年12月30日第2002 - 1575年号法令 )第125条以及1986年财政法修订案(1986年7月11日第86-824号法令)创立的公共行政机构 。其宗旨是在金融市场上保障国家债券的质量。为此,公债局可以购买由国家发行、担保的债券或由公共机构或企业发行的证券,并对其予以保留、取消或转让。公债局还可每年经得经济部长授权, 拥有由国家发行的任何债券,并可出借和出售该相关债券 。根据2014年5月15日欧盟 第2014/65/UE号法令第30条的定义,公债局亦为金融工具市场的合格对手方(参见《货币与金融法典》第L. 533-20条和第D. 533-13 条)。
公债局(CDP)的组成
根据1986年7月11日1986年财政修订案第86-824号法令第32条(2002年12月30日第2002-1575号法令第125V条予以修改)第四段的规定 ,公债局(CDP)的组成架构如下:
“公债局由董事会管理,该董事会成员如下:两名经济财政部的代表(其中一名任董事会主席)、一名国务委员会成员、一名审计法院成员以及一名财政部总监成员。“
公债局董事会主席由财政总署署长担任。法国国库署在必要时服务于公债局。
截至2014年10月1日,公债局董事会成员如下 :
董事会主席:Emmanuel Moulin先生,财政总署署长,由国库署署长Cyril Rousseau 先生或国库署副署长Julika Courtade-Gross 女士代表;
Jérôme Fournel先生,公共财政总司司长,由国家财会总司副司长Brice Lepetit先生代表;
Catherine Bergeal女士,国务委员会财务部主席。;
Michel Camoin先生,审校法院首席顾问;/>
Jean-Pierre Menanteau先生,财政监察长
关于公债局的官方文件
1986年7月11日1986年财政修订法案第86-824号法令(第32条) (只有法文版)
1987年3月6日第87-152号法令对公债局的组织架构予以具体规定 (只有法文版)
2003年2月25日法令命名公债局董事会成员 (只有法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