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本息分离是指将债券的利息支付与本金偿付分割剥离,拆分为多笔零息债券。采用本息分离债券,可将债券本金及利息 剥离出售。
早在1991年,法国便以主权发行人的身份在欧洲首开先河允许发行本息分离债券,目前法国已成为此类债券的欧元区典范发行国。
市场组织架构:
本息分离OAT债券享有其他国库券同等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为此,国库署将债券管理工作交由一个负责国债剥离和合并的公共利益集团(GIE),其成员为法国Euroclear公司和国债一级交易商(SVT)。 该公共利益集团订立相关交易规则,国库署以监督员的身份介入其中。
介入该市场的国债一级交易商(SVT)致力担当做市商的角色,此外OAT证券也在巴黎Euronext上市,按精算利率予以交换,该比例以年乘以365日或366日(ACT/ACT)百分比表示。 价格以面值的四位小数整数百分比计算。
计算本息分离债券所需支付的价格,可依照下列公式:
n = 到期年的年份数目
f = 起息日到10月(或4月)25日之间的天数,除以365天或366天。
于D + 2通过法国Euroclear、Clearstream International或Euroclear进行结算。
可替代性规则
2009年底,国库署为了回应市场的需求,同意推出OAT固定利率债券本息分离与合并的新规则。 全新本息分离规则推出了独一无二的证书类型,即“可替代零息票证书”,将本金和利息一视同仁。
一只OAT债券在本息分割剥离时,被拆分为同一面值(0.01欧元)但期限不同的证券,与原OAT债券的资金流相合。 相同期限的证券可相互交换,也可重新组合重构原OAT债券或OAT合成债券(由来自不同发行的OAT证券组成)。 源自不同OAT债券但期限相同的利息证书可相互交换。
此外,2013年1月1日之后发行的零息票将与欧元区其他债券一样,须附以集体行动条款(CAC),因此而不能与在此日期前发行的债券相互交换。